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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老人是户主,退休前将名下一处房产卖了,退休后去了外地养老,一直没有过户给房屋买主,现在老人有点神志不清,无法前来过户房产,老人有一儿一女,儿子一直陪伴老人,女儿一直在国外,是国外的国籍,现在老人的儿子要去法院做父亲的监护人手续,那老人的女儿需要提供什么手续才能让老人的儿子作为监护人去帮老人过户房产呢?

房产纠纷
2024-05-13 08:49:07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你好,法院会告知女儿需要出具的手续。
  • 您好,女儿同意并出具手续
  • 您好,老人女儿需提供同意监护的声明等手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典法》,在老人无法自理时,其子女有权作为监护人。若儿子要作为监护人处理房产过户,女儿需出具书面声明,表示同意由儿子担任监护人,并协助办理相关手续。这有助于确保房产过户的合法性和避免家庭纠纷。若不及时处理,可能导致房产无法顺利过户,甚至引发家庭内部矛盾和法律问题。
  • 您好,常见处理方式有通过法院指定监护人或所有子女共同办理过户。选择时,需考虑老人实际状况、子女间关系和法律程序便利性。若老人确实无法自理且子女无异议,通过法院指定监护人较快捷;若子女间有分歧,则共同办理过户更为稳妥,以避免后续纠纷。
  • 您好,具体操作如下:
    1. 若老人确实神志不清,儿子可凭医生证明向法院申请成为监护人,女儿需提供同意声明;
    2. 法院指定监护人后,儿子可代表老人办理房产过户;
    3. 若女儿不同意儿子作为监护人,可提出异议并协商解决方案;
    4. 协商无果时,可寻求法律援助或通过司法途径解决纠纷;
    5. 在整个过程中,应确保所有操作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典法》的相关规定,以保障各方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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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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