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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这是关于一个相邻权的问题。我是姜建山,住在重庆南岸学府大道66号依林雅筑 4-2-5-4,和我楼上也就是 4-2-6-4 的张某为上下邻里关系。但是2006年4月,张某在自己的房屋装修过程中,在我卧室的顶上(他家的外露台)装了一个豪华的鱼缸,用了一个很大的电机驱动使得鱼得到足够的氧气。但是由于未采取任何减振措施,且24小时开电机,使得产生巨大的振动和足够强的噪声,通过墙壁传到我的房屋的全部,以卧室,书房和客厅为主。在我家感觉噪声,初步也有60分贝左右,全屋人根本没法睡觉,特别是晚上。 06年12月6日,小区物管公司的人员上门查看情况,确认事实已发生,并有严重的危害性,劝说张某停止使用或提出改进措施。但张某4天来未做任何改进。 2个多月来,我深受噪声污染所限,根本没法在卧室睡觉,晚上不得安宁.

行政纠纷
2006-12-11 10:18:53
共有1位律师解答
  • 你可以要求其停止侵害,并赔偿损失。律师代理费和诉讼费根据你的诉讼标的额度而不同。出于对你负责,我无法回答你把握性的问题。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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