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4月9日我和妈妈在**家居买了一个柜子和一个沙发,柜子是样品直接给送了过去,但是沙发没有我们要的那种方向的,说得定,周期一个月给送来,不过一般二十多天就能送,但是要交定金,我们觉得反正定了买,就交了全款以免再跑一趟交余款,于是就将柜子和沙发的钱都交齐了(是一个品牌的),合计一万三千八百元,商家给了一份买卖协议的东西,其中一条是2009年5月9日前送到,但是他把“前”字改成了“左右”,当时我没看到,是回来以后发现的。直到现在沙发也没消息,已经过了他说的通常情况二十多天送,而且期间有个五一,如果沙发降价了,那我能不能所要差价,因为从我交款到现在没送来也没用过,还有,合同中被他更改的“左右”范围是几天,请律师帮我解答一下,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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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理解左右是一个星期的范围。所以,如果到5月17号还没有送到,你可以要求对方及时履行合同,如果因此给你造成了损失,你可以要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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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有效,左右法律无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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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与商场重新约定送货日期,如果在约定的期间在不能履约,你们可以选择退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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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右不是法律语,但应在合理的范围之内,上下浮动数日,如果逾期仍未送货,应执行送货时的市场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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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