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支付结算办法》第八十七条规定,商业汇票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票据法》中没有相关论述。结合现实情况:根据中国当前经济法展程度、法律覆盖面以及票据业务普及程度,对票据期限做了进一步限制,规定银行承兑汇票最长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目的是为了避免长期汇票带来的较大的支付结算风险。
商业汇票的范围特点:
1、降低客户资产负债率,提高资本充足率;
2、提高客户提高融资及资金周转效率;
3、有效降低企业票据异地交付和背书办理往返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