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个人独资企业所需材料:
1、投资人签字的《企业设立登记四证申请书》(原件1份);
2、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
3、投资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
4、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设立企业须经批准的,还应当提交有关批准文件(原件1份)(可由工商局通过监察局共享系统查验相关信息的,可无需提交;否则需提交纸质文件)。
独资企业是指一人投资经营的企业。独资企业投资者对企业债务负无限责任。企业负责人是投资者本人。企业负责人姓名须与身份证相符,不得使用别名。按照我国现行税法有关规定,私营独资企业取得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应按规定缴纳私营企业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