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发布的《关于降低汽车整车及零部件进口关税的公告》要求,自2018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对购买挂车减半征收车辆购置税。购置日期按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海关关税专用缴款书》或者其他有效凭证的开具日期确定。
所谓的挂车,是指由汽车牵引才能正常使用且用于载运货物的无动力车辆。
而且,从2018年7月1日起我国将降低汽车整车及零部件进口关税。将汽车整车税率为25%的135个税号和税率为20%的4个税号的税率降至15%,将汽车零部件税率分别为8%、10%、15%、20%、25%的共79个税号的税率降至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