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专题

超市购物受伤

起诉超市阅读:0

  超市购物受伤根据《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宾馆、商场、银行、车站、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七条也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八条第二款规定规定,经营者对消费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消费者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商场里的电梯属于为消费者的购物活动配套的附加服务设施,如果电梯部分或整体脱落、坠落致人损害发生的“吃人事件”,商场也须承担赔偿责任。超市购物受伤要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

3~15分钟,获得律师专业解答!
在线咨询律师
当前律师在线0
今日律师解答0
相关咨询专题
找法网 > 法律咨询 > 法律咨询专题 > 超市购物受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