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专题

发生关系强奸

强奸未遂拘留阅读:0

  发生关系强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或者故意与不满14周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发生关系强奸认定的客观:1、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2、违背妇女意志。强奸认定的主观:该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并且具有奸淫的目的。是指犯罪分子意图与被害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如果犯罪分子不具有奸淫目的,而是以性交以外的行为满足性欲的,则就不能构成强奸妇女罪,如抠摸、搂抱的猥亵行为,构成犯罪的,则就以强制猥亵罪论处。

3~15分钟,获得律师专业解答!
在线咨询律师
当前律师在线0
今日律师解答0
3、强奸罪诉讼时效
+ more
相关咨询专题
找法网 > 法律咨询 > 法律咨询专题 > 发生关系强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