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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首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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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婚前首付是婚前男女共同支付,并且能证明。婚前、婚后还贷该房属于共同财产。如果婚前一方支付婚前首付婚后共同还贷,那么,该房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属于共同财产。自己付婚前首付,且房子登记在自己名下,婚后共同还贷,原则上属于付首付一方的个人财产。依据规定,如果婚前一方买房,不仅支付了首付款,而且房产登记在自己名下,即使婚后共同还贷,如果双方不能协商处理的,一般都认定房子属于自己的个人婚前财产。至于婚后还贷的部分,无论是由一方用自己的工资、收益还贷,还是用双方的工资、收益还贷,只要不能证明是用一方的婚前财产或者婚后专属于一方个人所有的财产还贷,都应视为以夫妻共同财产清偿贷款。如果离婚,婚前付首付的一方在拥有房屋产权的同时,还应当返还夫妻所共同偿还贷款中属于配偶一方清偿的部分。至于房屋增值的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获得房子产权的一方对共同还贷的配偶进行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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