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诽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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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诽谤一词原为褒义。战国中期,齐威王田因齐采纳邹忌进言,大刀阔斧整治吏治期间,立与人等高诽谤之木,上挂木牌,国人隶农,百官商贾均可对时政加以评点进言,书之于木牌之上,定期由官府收集木牌,直送齐威王处。由此,齐国官风大为改观。此时,诽谤一词实褒义也。齐威王之后,齐国官场奢靡安逸之风倏忽复燃,诽谤之木越立越高,逐渐人不可及也,书牌进言事便成了天下笑谈,由此,千百年后,诽谤一词便为现世所用之贬义也。在法律上,诽谤达到一定影响力,是可视为犯罪,需要承担法律后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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