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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证和房产证的区别

2021-05-21 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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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我们日常生活当中经常听到的不动产权证书有房产证和农村土地证等,这两样证书有个共同之处便均是不动产权利证书,但是看名字就知道他们其实是有不同的地方的,那么具体房产证和农村土地证的区别是什么。下面,由找法网编辑为您详细介绍农村土地证和房产证的区别的问题。

  一、农村土地证和房产证的区别

  土地使用证和房产证的区别在于,房产证是可以证明该房屋的所属权的,而土地使用证是证明你拥有该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且土地证只能证明该土地的审批使用年限,而在该土地上建造的房屋的所属权却并是不能够被证明的,而且大家买的是房产,并不是土地。所以,土地证并不能作为房东拥有房屋权的证明,而且只有土地使用证没有房产证的房子是不能够进行交易的。

  二、农村土地证的作用

  土地证作用就是拥有该地块的合法使用权,受法律的保护。土地证上会注明该土地的地理位置、用地性质、用地面积、使用者等相关信息。土地使用者可以自己使用土地,以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者也可以把土地使用权转让、作价出资、出租或抵押。

  三房产证的作用

  既然房产证在交易活动中的作用极为有限,那么登记机关发放房产证的意义何在?其实,房产证主要在房屋登记事务范畴中发挥作用,并且主要是为了保证登记活动的秩序与安全。房产证首先起到登记行为完成的证明作用。登记机关在完成房屋登记事务后,将房产证发放给权利人,表明登记机关已经根据事实、法律和当事人的申请,完成了相应的房屋登记。由于房产证记载的内容与登记簿的内容具有一致性,因此,房产证起到一种备忘的作用。权利人可以根据自己持有的房产证内容,掌握自己的财产情况,而不必每每去查阅登记簿。房产证最重要的作用还是保证登记活动的安全。因为房屋的权属情况依据不动产登记簿的记载,而登记簿由登记机关记载并且由该机关保管,并不在权利人的控制之下,如果登记机关或者其工作人员,擅自更改登记簿的内容,权利人就面临失权的危险。为了防止此种情况的发生,登记机关在进行了房屋登记之后,有必要再向权利人发放房产证,其上记载与登记簿相同的内容。如果事后发现登记簿的记载有与房产证相异之处,权利人可以房产证的记载对抗登记机关,要求登记机关恢复原记载并承担责任。所以,在以登记作为不动产权利公示方法的制度体系中,房产证的主要功用是在约束登记机关的行为,发放房产证是保证登记安全的重要措施。

  以上就是由找法网编辑整理收集的关于农村土地证和房产证的区别的法律知识。由此可见,由于我国土地所有制只有公有制和集体所有制两种,因此农村土地证并不是证明所有人是拥有这块土地的,而只是拥有使用权。如果您还不够了解,可以咨询找法网律师,他们会给您专业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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