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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销售应具备“五证”

2012-12-11 2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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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l)市房屋土地管理局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土地使用证;(2)市城市规划管理局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3)市城市规划管理局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4)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的建设工程开工证;(5)市房屋土地管理局的上海市商品房销售许可证;a.属于

  (l)市房屋土地管理局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土地使用证”;

  (2)市城市规划管理局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3)市城市规划管理局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4)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的“建设工程开工证”;

  (5)市房屋土地管理局的“上海市商品房销售许可证”;

  a.属于期房预售的,应取得“上海市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b.属于外销商品房的,应取得“上海市商品房外销许可证”;

  c.属于外销商品房预售的,应取得“上海市商品房外销预售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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