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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评估备案需提交哪些材料?

2013-08-09 17: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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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土地评估后,得出来的评估结果需要进行备案,那么,进行土地评估结果备案需要提交哪些材料呢?程序是怎样的呢?详细内容请看本文介绍:

  导读:土地评估后,得出来的评估结果需要进行备案,那么,进行土地评估结果备案需要提交哪些材料呢?程序是怎样的呢?详细内容请看本文介绍:

  一、土地评估结果备案需要提交的材料有:

  1、备案申请(原件1份);

  2、土地估价报告备案表(下载)(原件4份);

  3、土地估价技术报告(原件1份)(按照《城镇土地估价规程》(GB-T18508-2001)要求制作);

  4、土地评估委托书或土地评估业务合同(原件1份);

  5、市规划部门规划文件(复印件1份);

  6、房屋权属证件(复印件1份)或市房管部门认可的建筑测绘成果(原件1份);

  7、土地面积测量成果及勘测定界图(原件1份);

  8、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1份);

  9、评估机构资质证书(复印件1份);

  10、土地估价师资格证书(复印件1份);

  11、宗地位置图(复印件1份)(底图清晰、标注位置准确并加盖估价机构公章。)

  12、宗地照片图(拍摄角度合适、远近适度、照片画面清晰,不同角度不少于三张,并加盖估价机构公章);

  13、备案目的为企业改制应附土地资产处置意见、改制方案(复印件1份);

  14、备案目的为转让的应附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土地出让合同(复印件1份);

  15、备案目的为划拨土地抵押的应附土地划拨决定书或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复印件1份)。

  二、土地评估结果备案程序:

  1、受理备案申请;

  2、审核有关材料,填写《土地估价结果审查意见书》;

  3、出具备案结果。

  知识关联:

  土地评估结果的得出可以通过不同的评估方法,下面小编为您介绍几种常见的土地评估方法:

  一、收益还原法:

  在估算土地未来每年预期纯收益的基础上,以一定的还原率,将评估对象在未来每年的纯收益折算为评估时日收益总和的一种方法。

  适用范围:适用于有收益或有潜在收益(收益性)的土地、建筑物或是房地产的估价。

  1、首先求得建筑物的价格;然后从待估不动产(房地产)的纯收益中减掉属于建筑物的纯收益,得到土地的纯收益;再以土地还原率还原,即可得到土地的价格。

  二、市场比较法:

  在求取一宗待评估土地的价格时,根据替代原则,将待估土地与在较近时期内已经发生交易的类似土地交易实例进行对照比较,并依据后者已知的价格,参照该土地的交易情况、期日、区域以及个别因素等差别,修正得出待估土地的评估期日地价的方法。

  三、剩余法(假设开发法):

  剩余法(又称假设开发法、倒算法、残余法或余值法)是在估算开发完成后不动产正常交易价格的基础上,扣除正常开发的建筑物建造费用和与建筑物建造、买卖有关的专业费、利息、利润、税收等费用后,以价格余额来确定估价对象土地价格的一种方法。

  土地评估对土地评估机构的资质又有哪些要求?

  一、土地评估机构的资质要求:

  具备在全国范围内从事土地评估执业能力的机构的注册条件:

  1、从事土地评估活动连续4年以上,取得在本市范围内从事土地评估活动的注册证书2年以上;

  2、企业注册资本人民币100万元以上;

  3、有7名以上(含7名)专职注册土地估价师;

  4、近两年平均每年完成估价项目总数200宗以上,估价标的物土地面积25万平方米以上,其中土地面积大于3万平方米的土地评估项目五宗以上;

  5、法定代表人是取得土地估价师或房地产估价师或资产评估师资格4年以上,实际从事土地评估或房地产估价工作3年以上(含3年)的专职估价师;

  6、评估公司设置土地评估技术负责人(总估师或副总估师),技术负责人须取得土地估价师资格4年以上,实际从事土地评估工作4年以上的专职土地估价师;

  7、机构股份或者出资额中专职注册土地估价师的股份或者出资总额不低于30%;

  8、有固定的经营服务场所;

  9、估价质量管理、估价档案管理、财务管理等各项企业内部管理制度健全,建立并公示企业信用档案;

  10、随机抽查的1份土地估价报告符合《城镇土地估价规程》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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