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龙房产消息 自今年12月1日起,在转让二手房过程中,本市将要求个人售房者必须提供土地增值税的完税证明或相关的涉税证明,才能为其办理过户手续。如果应该缴纳土地增值税者拒绝缴纳相关税款,将无法办理房产证。昨天,市地税局出台了《关于个人转让二手房征收土地增值税问题的通知》。目前,本市同时还在个人转让二手房土地增值税方面,执行了一系列的优惠政策。首先,对居民个人拥有的普通住宅,在其转让时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其次,对于居民转让非普通住宅的,凡居住满五年或五年以上的,免予征收土地增值税;居住满三年未满五年的,减半征收土地增值税;居住未满三年的,按规定计征土地增值税。12月1日新政策实行后,免征或减征优惠的标准不会改变。
中大恒基市场研究部认为,
这样一来,房龄较老的已购公房再次成为免税或地税的对象。目前,二手公房交易占整个市场份额的45%左右,二手商品房的交易份额在55%,而120平米以上的非普通住宅交易占总数的27%,土地增值税的出台很有可能让二手公房的市场份额再次超过二手商品房,大户型二手房的交易成本也再次增加。此消息一出,在消费者中间引起了不小的震动,记者在中大恒基里门店了解到,消息公布的第一天,客户对土地增值税的相关规定的询问的电话络绎不绝,多数问题集中在什么是土地增值税,怎样征收以及这笔费用由哪一方缴纳等等,在中大门店登记大户型房屋出售的房主有25%都要求门店尽快将自己的房产出手,避免在12月1日以后额外交纳土地增值税。
中大恒基市场研究部认为,在今后的半个月中有可能出现7月底马上要强征个税时那种“蜂拥”成交、过户的场面,中大恒基金融部也增派了过户人员帮助门店尽快完成交易,缴税以及过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