划拨土地是常见的一种获得土地的方式,,划拨的土地是无偿获得的,如果想要将土地使用权转让的,则需要补足土地的出让金。找法网小编为您整理总结相关材料。
一、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含义
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是政府将土地使用权出让给土地使用者,并向受让人收取的政府放弃若干年土地使用权的全部货币或其他物品及权利折合成货币的补偿。
二、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确定
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确定有三个过程:
(一)估价过程
在这个过程中,政府选择有土地估价资格的中介机构对拟出让的土地进行地价评估。
(二)确定出让底价过程
在这个过程中,政府根据其产业政策和其他有关政策,对土地估价结果进行修订,形成出让底价。出让底价的作用在于政府出让土地使用权时,如果有意受让人的出价低于出让低价,政府将不予出让土地使用权。
(三)批准过程
由于我国各级政府对出让土地使用权有不同的审批权限,所以,有的出让土地的出让价是下级政府与受让方商定的,但最后的确定权在有批准权的上级政府。
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使用
以出让等有偿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单位,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标准和办法,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等土地有偿使用费和其他费用后,方可使用土地。新增建设用地的土地有偿使用费,一律全额缴入国库,实行中央和地方30:70分成。
划拨的土地不需要缴纳国有土地出让金。如果使用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应当按规定缴纳土地出让金。出让金应该由受让方缴纳,也可以根据合同约定,由转让方代为缴纳。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划拨土地出让金交给谁的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如还没能解决您的问题,欢迎您咨询找法网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