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小区的业主大会议程有什么

2018-07-24 10:06
找法网官方整理
房产纠纷律师团队
本地律师团队 · 24小时在线
擅长房产纠纷
2分钟内响应
导读:
业主大会会议是指业主大会的成员(业主)议决小区物业管理重大事项的形式和程序,是一个程序性的概念。很多小区都会定期召开小区的业主大会,那么,小区的业主大会议程有什么呢?下面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

  小区的业主大会议程有什么呢?下面跟着找法网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阅读完以下内容,一定会对您有所帮助的。

  一、小区的首次业主大会议程

小区的业主大会议程有什么

  (1)由筹备组介绍业主大会筹备情况;

  (2)由筹备组介绍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情况;

  (3)业主投票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委员;

  (4)审议通过《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和《业主公约》;

  (5)审议决定其他物业管理事项。

  二、小区的定期业主大会议程

  (1)听取业主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2)《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业主公约》、《业主委员会章程》等文件的审议与修订;

  (3)决定物业管理企业的选聘、续聘与改聘;

  (4)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续筹方案的决定;

  (5)业主委员会的换届选举与委员的增减;

  (6)决定有关业主共同利益的其他事项。

  三、小区的临时业主大会议程

  (1)20%以上业主提议的;

  (2)发生重大事故或者紧急事件需要及时处理的;

  (3)业主大会议事规则或者业主公约规定的其他情况。

  四、小区业主大会会议的形式

  召开业主大会会议,筹备组或者业主委员会应于会议召开15日以前通知全体业主,并事先将会议时间、地点、议题和议程通知所在地区(县)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居(村)民委员会,邀请区(县)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居(村)民委员会派代表参加,同时认真听取区(县)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居(村)民委员会的意见、建议。

  业主大会会议可以采用集体讨论的形式,也可以采用书面征求意见的形式。业主大会以集体讨论形式召开会议的,可以以幢、单元、楼层等为单位,推选业主代表参加业主大会会议。业主代表因故不能参加业主大会会议的,其所代表的业主可以另外推选业主代表参加。

  业主推选代表参加业主大会会议的,业主代表应于参加业主大会会议的三日前,就大会拟讨论的事项书面征求所代表的业主的意见,业主大会会议凡需投票表决的事项,业主赞同、反对及弃权的表决票经业主本人签字后,由业主代表在业主大会会议投票时如实反映。

  上述文章找法网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了“小区的业主大会议程有什么”的相关内容,业主大会会议一般有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三种形式,每种形式召开的会以议程都会有所不同,希望上述内容对您有所帮助。

房产纠纷律师团官方
已服务 192230 人 · 2分钟内回复
立即咨询
我是房产纠纷律师团,我在房产纠纷领域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如果你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向我在线咨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展开全文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