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委托人与被委托人名字签反了有效吗

2021-09-06 19:07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有时候当事人因为一些突发的事件导致签订合同的时间要延迟时,但有的生意或者一些事情是不能够延迟的情况下,可以采取委托他人的方法去签订合同,但前提是委托人要与被委托人签订一份委托合同,当委托人与被委托人名字签反了有效吗?下面就由找法网小编来告诉你们吧。
委托人与被委托人名字签反了有效吗

一、委托人与被委托人名字签反了有效吗

如果是内容不全,没有明确的被委托人,才无法产生法律效力最好合同本人或委托人签订。代理关系涉及代理人、被代理人和第三人。代理关系是存在于被代理人、代理人和第三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此其法律效力及于这三方当事人。委托合同则与代理关系不同,其法律约束力仅限于委托人和受托人,与第三人则毫无关系。

二、取消委托是否需要通知受托人

委首先要向受委托人声明,假如有纸质的委托书最好要回撕毁,其次要向相关机构或当事人告知你已撤销与受委托某人之间的委托关系,以免法律上出现的表见代理等不利后果。托人可以随时撤销委托。撤销委托的,要通知受托人和法律关系的相对人。通知到达受托人时,授权委托即为撤销

三、委托的经办人导致的损失怎么赔

在有偿的委托合同中,受托人在处理委托事务时只要有过错,并给委托人造成损失,就要承担赔偿责任。在无偿的委托合同中,受托人在一般过失下并不承担赔偿责任,只有在故意和重大过失的情况下,才对损害承担赔偿责任。所谓重大过失是指一般人对该行为所产生的损害后果都能预见到,而行为人却因疏忽大意没有预见到,致使损害后果发生。由于无偿委托合同,受托人没有报酬,因此,其承担责任相比有偿委托合同要轻一些。受托人超越权限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无论委托合同是否有偿,都应当赔偿损失。

四、两位原告可以共同委托律师吗

如果两个原告对诉讼标的有共同的权利和义务时,可以共同委托一名代理人代理案件的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规定: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为二人以上,其诉讼标的是共同的,或者诉讼标的是同一种类、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合并审理并经当事人同意的,为共同诉讼。

共同诉讼的一方当事人对诉讼标的有共同权利义务的,其中一人的诉讼行为经其他共同诉讼人承认,对其他共同诉讼人发生效力;对诉讼标的没有共同权利义务的,其中一人的诉讼行为对其他共同诉讼人不发生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规定: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的共同诉讼,可以由当事人推选代表人进行诉讼。代表人的诉讼行为对其所代表的当事人发生效力,但代表人变更、放弃诉讼请求或者承认对方当事人的诉讼请求,进行和解,必须经被代表的当事人同意。

以上的内容就是与委托人与被委托人名字签反了有效吗相关的内容,有一些律师可能会建议你重新再签一份,但是影响不大的,但如果缺少一方的签名,效力才会被影响。如果还有不明白的地方可以到找法网咨询相关专业的律师,他们是一个很专业的团队,可以为你们解答所有法律的困惑。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文章内容提及知识不够全面,如情况复杂请尽快咨询律师。
展开全文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