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变更设立登记事项,应当向原公司登记机关即公司设立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但公司变更住所跨公司登记机关辖区的,应当在迁入新住所前向迁入地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迁入地公司登记机关受理的,自原公司登记机关将公司登记档案移送迁入地公司登记机关。未经核准变更登记,公司不得擅自改变登记事项。
1、流程示意(工具和材料):企业名称变更核准通知书、领取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工商局受理、发照、雕刻公章、组织机构代码证、国税税务登记证、地税税务登记证。
2、核准单位:企业名称预先/变更核准审批表、企业自拟新名称、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3、领取企业变更登记申请书,工商受理、发照、企业变更登记申请书(加盖公司公章)、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加盖公司公章)、企业名称变更通知书、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正本可在领取新的营业执照时收回)、公司章程修正案(法人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受理后第二天起七个工作日发照。
4、雕刻备案公章、原公司公章及公章准刻证、新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带上原件核对)、法人资格证明(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带上原件核对)、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带上原件核对)、刻章申请书(加盖公司公章),受理后第二天取章。
5、组织机构代码证变更、原公司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新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带上原件核对)、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带上原件核对)、组织机构代码证申请书(加盖公司公章)、受理后第三天发照。
6、国、地税变更、原国、地税税务证正、副本、国、地税税务变更申请表(加盖公司公章)
新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司新公章、带上原件核对)、新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司新公章、带上原件核对),受理后第三天发照。
1、公司名称满一年以上才可变更。
2、公司变更名称的,应当自变更决议或者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以上是一篇关于公司更名合同需要变更吗方面的介绍,主要介绍了企业变更名称是否需要重新签合同,还有公司改名的注意事项以及改名流程问题,对于企业变更名称的问题,避免引起纠纷,建议咨询一下找法网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