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房屋承租人死亡但是其有共同居住人怎么办

2021-03-12 1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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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生活总是非常多的意外,在租凭合同未满期限的时候,但是有一方承租人发生意外事故死亡,但是房租是合租的,那么我们该如何处理这种情况呢?接下来找法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关于房屋承租人死亡但是其有共同居住人怎么办问题的解答,我们带着问题一起往下看。
房屋承租人死亡但是其有共同居住人怎么办

  一、房屋承租人死亡但是其有共同居住人怎么办

  1、只要租赁合同履行期限尚未届满,承租人死亡后,其生前与其共同居住的人可以继续使用该租赁合同租赁该房屋。契约具有稳定性,并非依法或者经对方当事人同意的情形下,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这是民法典的明确规定,既然合同已经依法成立并生效,即便与出租人订立租赁合同的承租人不幸去世,但是只要租赁合同尚未届满,承租人去世不是出租人可以解除租赁合同的法定事由,同时不可否认,承租人在订立租赁合同时,其租赁房屋的目的应当并非是为了只提供给自己使用,也应当包括其被扶养人或者其他近亲属或朋友,虽然其已经去世,但是不能违背其当初订立合同的目的,在合同依法成立并生效的情形下,应当尊重合同的目的,将合同履行至履行期限届满,由与承租人共同居住的人继续依照租赁合同的约定使用该房屋。

  2、租赁期间承租人死亡的,与其生前共同居住的人可以继续使用原租赁合同租赁该房屋。

  二、承租人的主要权利

  1、使用权

  按合同约定,承租人有权占有、使用租赁物;

  2、违约赔偿

  对出租人违约(没按约定提供租赁物)行为,或因违约所造成损失的,承租人有权要求出租人偿付违约金,或赔偿损失。

  在租赁合同的有效期内,发生租赁物所有权转移时,承租人的合同权利对新的租赁物所有人依然有效。承租人因工作需要,并事先取得出租人的同意,在租赁期内,可以将租赁物转给第三人承租或转让给第三人使用。

  三、承租人合同义务

  承租人在租赁期内将租入资产出租给第三方

  (1)承租人应按约定数额、期限交付租金。承租人不履行这一义务的,出租人具有追索权;

  (2)承租人应妥善保管和保护租赁物,并按合同约定正确地使用。合同没有约定的,应按租赁物的性质和用途使用。中国经济法规定,由于使用保管或维修保养不当,造成租用财产损坏、灭失的,承租人负责修复或赔偿;

  (3)承租人擅自拆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负赔偿责任;

  (4)承租人擅自将租赁财产转租或进行非法活动,出租人有权解除合同,由此而造成的损失由承租人负责;

  (5)在租赁关系终止时,承租人有及时返还租赁物的义务。逾期不还租赁财产,除补交租金外,还应偿付违约金。承租人在租赁期内对租赁物有添附或进行改装的,在返还租赁物时,如未经出租人同意,承租人应将租赁物恢复原状;如经出租人同意,出租人应补偿承租人因添附或改装所支出的费用。

  以上便是小编为大家整理关于房屋承租人死亡但是其有共同居住人怎么办问题的解答,如果未满期限,但是发生意外事故的话,我们可以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继续给原来租凭合同的人员进行租凭,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欢迎咨询找法网网站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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