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违约损害赔偿责任的范围是什么

2022-02-19 18: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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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通常按照法律的规定,如果合同一方当事人在经过协商订立合同后,没有按照约定履行合同的,就是违背诚实信用原则,需要承担一定的法律后果。那么违约损害赔偿责任的范围是什么?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找法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违约损害赔偿责任的范围是什么

  一、违约损害赔偿责任的范围是什么

  根据民法典规定,违约损害赔偿责任的范围通常以违约所造成的损失为限,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二、因违约造成的损失怎么赔偿

  因违约造成的损失赔偿有两种主要方式,一是按照法定的标准赔偿,即违约赔偿责任;二是根据双方约定的违约标准赔偿,即违约金。

  (一).违约赔偿责任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二).违约金

  违约金,是指由当事人通过协商预先确定的,在违约发生后作出的独立于履行行为以外的给付。支付违约金在性质上属于违约责任承担方式,它是当事人通过协商预先确定的。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三、违约损害赔偿的种类

  (一)约定损害赔偿

  所谓约定损害赔偿,又称约定损失赔偿和约定赔偿,指合同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预先约定一方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或者向对方支付一定的金钱。通常情况下,由于损失的范围在合同订立时难以确定,所以,当事人在合同中只能约定损害赔偿的计算办法,而不宜约定一个固定的赔偿数额。损害赔偿可以用金钱货币形式确定,也可以用非金钱方式确定。

  约定损害赔偿包括两种情形:一是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损害赔偿的条款;二是合同没有约定的,在合同成立后、履行前经过协商达成损害赔偿的协议。约定损害赔偿的根本特征在于它具有预定性或者约定性。约定损害赔偿是事先由当事人在合同中或者合同成立后达成的补充协议中协商确定的。它不同于违约发生后当事人协商确定的救济方式,在违约发生后,当事人也可协商确定救济措施、协商确定赔偿数额,但这种方式只是事后赔偿而不是约定赔偿。

  (二)法定损害赔偿

  所谓法定损害赔偿,是指在当事人一方违约造成对方损失时,按照法律规定的办法计算赔偿额进行赔偿。这里所说的法律,既包括《民法典》,也包括有关合同违约赔偿的其他法律(含行政法规)规定。

  法定损害赔偿方法一般是在当事人没有事先约定损害赔偿或者违约金的情况下运用。其根本特征就在于它的法定性,即由法律直接规定。在法定情况下,法律不仅规定了违约赔偿的条件、范围,也规定了赔偿的计算办法等。尤其应当注意的是,在当事人没有约定赔偿的情况下,有些法律还规定了赔偿限额,主要是对运输合同中承运人规定了最高赔偿限额。对超过这一限额的,违约方不承担赔偿责任。所以,从这点上讲,还是由当事人事先约定损害赔偿或者违约金为好。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违约损害赔偿责任的范围是什么的相关知识,违约损害的赔偿有两个依据,一是合同约定的赔偿,另一个是实际造成的损失所要求的赔偿。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找法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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