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哪些情形可以中止履行合同

2022-03-02 1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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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在交易中签订合同的目的就是为了合法的保护大家的权益,但是,如果因为各种方面的原因想要中止履行合同,那么你知道哪些情形可以中止履行合同?接下来找法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详细的相关法律知识,让我们下面一起来看看吧,希望对你能有所帮助。
哪些情形可以中止履行合同

  一、哪些情形可以中止履行合同

  我国《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七条规定,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时,可中止履行:

  (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三)丧失商业信誉;

  (四)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此外,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二十八条的规定,当事人依照以上情形中止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对方提供适当担保时,应当恢复履行。中止履行后,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并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中止履行的一方有权解除合同。

  二、公司中止履行合同的理由能否成立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

  (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如果后履行一方已经濒临破产,处于停产或半停产,遭受经营上或财产上的重大损失,因资金困难而不能支付相互间先期发生的债务,已经严重影响到先履行方债权的实现,均可认为属于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转移财产是指将自有的财产隐匿起来或者无偿及低价将财产转让给他人的行为。抽逃资金是指在不改变工商登记的情况下将资金转移隐匿的行为。如果抽逃的资金是公司的注册资金,根据刑法的规定,构成抽逃出资罪,是犯罪行为,要承担刑事责任。

  (三)丧失商业信誉。如果一方主体丧失了商业信誉,那么交易对方理所当然地要怀疑其履约能力。如商场多次经销假冒伪劣商品,所卖商品质量低劣,多次不履行与他人合同,不付款等情况,均可认为丧失了商业信誉。

  (四)有丧失或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这是一个概括性的条件,适用现实生活中可能发生而立法时又无法一一列举的情形,同时留给法官自由裁量的权利。

  三、中止履行合同是否需要书面提出

  依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合同一方中止履行合同的,要通知另一方当事人,但对通知的方式没有作出规定,所以可以口头通知,也可以书面通知。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二十七条 【不安抗辩权】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

  (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三)丧失商业信誉;

  (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第五百二十八条 【行使不安抗辩权】当事人依据前条规定中止履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对方提供适当担保的,应当恢复履行。中止履行后,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视为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中止履行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并可以请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上文就是哪些情形可以中止履行合同的内容。在上述的内容中,我们了解到了合同是可以中止的,但是在要终止履行合同时需要有明确的证据,如果您还有什么其他法律问题需要咨询,可以联系我们找法网平台的专业律师,找法网将为您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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