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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的违约责任

2012-12-19 0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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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可以依据法定的情形解除委托合同,但是如果委托人违反法律规定或者是违反合同的约定的话,是要担负一定的违约责任。委托人的违约责任主要包括两种情形:第一、委托人违反费用支付义务的违约责任。...

  委托人可以依据法定的情形解除委托合同,但是如果委托人违反法律规定或者是违反合同的约定的话,是要担负一定的违约责任。委托人的违约责任主要包括两种情形:

  第一、委托人违反费用支付义务的违约责任。委托人须按委托合同的约定预付费用,如果受托人为处理委托事务垫付了必要的费用,委托人应当偿还该费用及其利息。如委托人违反上述义务而给受托人造成损失,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但应注意的:

  1、委托人预付费用与否与委托合同为无偿或有偿无关,与受托人处理委托事务的义务也不成立对价关系,不能因此而产生受托人的同时履行抗辩权即受托人不得以委托人未予付费用作为自己不履行受托义务的免责条件。但是依委托事务的性质有必要与付费用的情况下(例如委托律师起诉而预付案件受理费),委托人不与付费用的,受托人可以拒绝处理委托事务而不承担责任;

  2、如果委托人不预付费用,受托人并不因此享有预付费用之强制履行请求权。盖因费用时为委托人的利益而支出的,受托人并不对费用享有利益。再者原则上委托人和受托人都有权随时解除合同,申请强制执行预付费用也无实际意义。委托人可随时解除合同以免除自己预付费用的义务,受托人也可通过解除合同的方法对抗委托人不预付费用的行为,且此时合同解除的过错在与委托人,因此,若委托人受有损失的由其自己承担,受托人受有损失的可要求委托人赔偿。若合同违背解除,受托人只能垫付费用,待事后向委托人求偿并追究其违约责任。

  第二,委托人违反报酬支付义务的违约责任。委托合同已有偿为原则,以无偿为例外。当事人如未在合同中约定为无偿,则应推定为有偿。在委托合同为有偿且受托人完成了受托事务的情况下,委托人应当向受托人支付报酬。值得注意的是,受托事务的完成也许实现了委托人的目标或合同目的,也许没有活没完全实现,但目的的实现与否并不是判断事务完成的标准。判断标准只有一个,即受托人是否完全适当地履行了合同规定的义务。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委托人的报酬支付义务可分为全部给付义务和部分给付义务。全部给付义务是指受托人完成受托事务的情况下,委托人应向其足额支付报酬;部分给付义务是指委托事务没有完成的情况下,委托人在一定条件下应向受托人支付相应的报酬。此处所指的条件,是指因不可归责于受托人的事由致使委托合同解除或委托事务不能完成,亦即受托人在处理受托事务上没有过错,或者说不存在于合同解除有因果关系的过错。通常多指不可抗力、意外事件、第三人行为等情况。于此情形下,除委托合同有特别约定外,受托人有权要求委托人支付与处理委托事务的情况或付出的劳动效果相适应的报酬。值得注意的是,即便是受托人提出的解除委托合同,只要合同解除系因不可归责于受托人的事由,亦应参照上述原则处理。例如,受托照顾病人,后因受托人自己身体原因而无法继续处理受托事物而主动辞去委托。如委托人违反上述义务,则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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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都在问
凭一手房契约和小张签了房产契约补充协议,小古向小张出示了结婚证明.小郑未到场,房款的10%确定要付吗?
主要人物:我 小古是我老公. 小张(买我们房子的人) 04年小古买的房,按揭20年.未领房产证. 06年8月1日我们终于拿了结婚证. 06年12月30日小古和小张谈卖房的事.小古给我打了电话.我在电话中说不同意卖.但是他俩还有第三方中介甲乙丙把"房屋买卖契约"的补充协议签了. 06年12月31日我告知中介我们的房子已出租不是到3月到期,而是07年9月.中介让我签共有人同意出售的字,我没签,我说现在我签不了.我不知承租的人同不同意.还有房款并没有明确交付时间等问题. 07年1月4日我和小古领了房产证,我老公非要加我的名,因为当时买房子契约上没我的名字,因为是按揭买房.我们吵了很多架.他想房子要是卖不成.不加我名,怕我继续和他吵. 07年1月4日我老公到中介拿了一万定金.把领房产证的收领单,放在他们那.说好到时我老公和他们一起去领产权证. 07年1月11日我们人还未到.产权证已被中介领走.很是火.后来到中介问解押款是否齐了.说还差8万.(合同里是我们自己解押,但事后买房小张通过中介口头说他可以先出钱让我们解押,但到了那天,只拿了20万,不够解押)所以我们很火. 我老公明确表示我不同意出售房屋. 现在中介扣着我们的房产证,买方说我们违约,想和我们打官司,一点不省事. 合同上写的双倍返还定金,还要付房款总价(44.5W)的10%(中介并没有特别说明,也没有提醒注意). 卖给他担心买方没有偿还能力.而且他有15W公积金贷款,估计买方刚毕业.贷不了那么多? 现在房价并没有涨.我们口头表示不卖了,要承担哪些责任?如果适当的赔偿也可以.但是要赔总价的10%,也太过份了. 还有我们要不要书面出个证明不卖房给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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