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结婚了打掉孩子需要什么手续

2021-12-14 14:01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我国婚姻制度是一夫一妻制,男女双方多少岁可以结婚,结婚证领取的条件是什么,我国每个人民都享有生育权,当发现有孕后部分人会选择流产。因此接下来将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关于结婚了打掉孩子需要什么熟悉及其相关方面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
结婚了打掉孩子需要什么手续

结婚了打掉孩子需要什么手续

一般女性意外怀孕需要,若是在怀孕三个月以内,是不需要身份证等证件证明的,当然,在正规医院超过3个月做人流(也就是引产)是需要证明。国家规定需要提供未婚证件或者已婚引产大月份计划生育同意引产证明书。

二、登记结婚

(一)《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结婚登记】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二)第一千零五十条 【婚后双方互为家庭成员】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三、婚姻无效的情形

(一)《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婚姻无效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三)未到法定婚龄。

(二)第一千零五十二条 【胁迫婚姻】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三)第一千零五十三条 【隐瞒疾病的可撤销婚姻】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根据上述阐述,结婚之后有了孩子夫妻可以综合各方因素决定生或者不生,由夫妻自行决定即可,流产手术需要孕妇的身份信息。以上便是找法网小编为您带来关于结婚了打掉孩子需要什么手续的相关知识,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亦或是有其他疑问的可以咨询找法网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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