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夫妻共同财产分割范围是什么

2022-04-18 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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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夫妻共同财产分割范围是什么?请求法院分割夫妻共同房产的起诉状怎么写?相信大家对此是有疑问的,那么,今天小编就给大家普及下,接下来找法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详细的相关法律知识,让我们带着疑问下面一起来看看吧,希望对你能有所帮助。
夫妻共同财产分割范围是什么

  一、夫妻共同财产分割范围是什么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二、离婚财产共同财产分割有什么规定

  离婚时,双方有合法婚姻财产约定的,依约定。一方的特有财产归本人所有。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当均等分割,必要时亦可不均等,有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依法判决。

  三、请求法院分割夫妻共同房产的起诉状怎么写

  (一)文头。一般写“民事起诉书”或“民事起诉状”。

  (二)列明诉讼主体。原告和被告是基本的诉讼主体。有第三人的,还要列明第三人。

  自然人诉讼主体的,要按照“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日,职业,住址,身份证号、联系方式”的顺序写明。其中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确实不清楚的可以写个大概年龄)住址、联系方式5项是必须有的。

  单位诉讼主体的,要写明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住址(住所地)联系方式,最好能附有其营业执照的复印件。

  (三)诉讼请求。诉讼请求要用序号分开,每条按照“请求依法判令XXXXX;”的格式来写。另外,现在有的法院要求诉状还要列明案由。但案由不是必须有的部分。

  (四)事实与理由。即先说明事实(比如受到侵害),再说明要求赔偿的理由(实体法的规定)和提起诉讼(程序法的规定)的理由。实践中为了简便,有些简单的案件也可以不详细列明理由,只写“依法应承担责任”、“依法起诉至贵院”即可。

  (五)文尾。文尾要写清递交诉状的法院、具状人(原告)起诉时间。向人民法院递交的诉状中,必须有至少一份是由具状人亲笔签字(盖章、按手印)的原件。

  总的来说,房产的分割问题是非常复杂的,比如结婚前出首付购买的房子,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若双方不能协商分割房产,一般情况下房产证上登记的是谁的名字,法院就会把房产判给谁,但婚后共同偿还的贷款要进行补偿。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整理的关于夫妻共同财产分割范围是什么的相关内容。 希望小编的解答能帮助到您。为您更好的维护自己的权利。如果您还有什么其他法律问题需要咨询,可以联系我们找法网平台的专业律师,找法网将为您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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