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婚后财产的分割:夫妻各方财产归各自所有;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当事人婚前若已获得安置房名额,只是尚未交付的。即使是婚后获得交付的房屋,也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找法网提醒您,如果在婚后收房时,当事人以夫妻共同财产支付了安置房与拆迁房之间的面积差价,该房产也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房产,不过,如果夫妻离婚,共同出差价部分可算作夫妻另一方的债权予以补偿。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2.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夫妻婚后财产可以公证,也可以不公证。夫妻可以对婚后财产的归属进行约定,没有约定的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主要有: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受遗赠的财产,没有明确说明归一方所有的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