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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夫妻同居财产怎么分配

2021-06-04 1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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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每个人都是有感情的有时候夫妻在离婚之后,可能会因为自己做的决定而感到后悔,所以再离婚之后可能夫妻之间还有感情,就仍然还会同居住在一起。那么离婚夫妻同居财产怎么分配?下面就由找法网小编来为您介绍,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一、离婚夫妻同居财产怎么分配

  1、房产增值部分

  确定了夫妻一方婚前或者婚后购买的房屋产生的增值部分,属于一方个人财产。离婚时房屋增值部分不予分割。

  2、婚内房屋赠与

  针对的是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将房产赠与另一方,未过户的,可以撤销赠与行为。

  3、一方父母出资买房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4、双方父母出资买房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5、婚前一方购买房屋,婚后共同还贷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

 离婚夫妻同居财产怎么分配 

  二、单方提出离婚财产要怎么分

  男女双方皆可提出离婚,夫妻共同财产平均分割,债务也要共同承担。关于单方提出离婚财产分割:

  婚前取得的财产归个人所有,婚后取得的财产,没有特殊情况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原则上双方平均分割。如果对方有过错,可以适当多分财产以作补偿。但一般不存在赔偿的问题,就离婚要求精神损失费或青春损失费的,法院不会支持。

  根据民法典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1)一方的婚前财产。

  (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三、起诉离婚财产分配

  离婚诉讼财产分配时,法官根据以下原则进行分配财产:

  1、男女平等原则。该原则体现在离婚财产分割上,就是夫妻双方有平等地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平等地承担共同债务的义务。

  2、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这里的"照顾",既可以在财产份额上给予女方适当多分,也可以在财产种类上将某项生活特别需要的财产,比如住房,分配给女方。同时,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要特别注意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权益。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不能列入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3、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活资料进行分割时,要尽量满足个人从事专业或职业需要,以发挥物的使用价值。

  4、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毁损、灭失的,另一方不予补偿。符合夫妻关系和婚姻生活本质的要求,有利于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离婚夫妻同居财产怎么分配的相关法律知识了。综上可知,双方离婚之后又选择重新住在一起,需要对其之前的财产做出合理的分割。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欢迎咨询找法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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