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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代理人代理权限

2021-12-01 0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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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犯罪嫌疑人的行为违法刑法,要接受刑事处罚,如果造成他人财产损失的,被害人的民事损害也是可以索要赔偿的,那么就进入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可以聘请律师作为代理人,那么代理权限是什么?接下来就跟随找法网小编一同来了解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代理人代理权限。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代理

  一、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代理人代理权限

  委托诉讼代理人的权限大小,取决于被代理人的实际授权范围。委托诉讼代理人只能在委托授权范围内从事代理活动。委托人必须在授权委托书中记明委托事项和权限。根据委托人授权范围的不同,委托诉讼代理权可以分为一般授权和特别授权。

  二、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代理词范本

  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xx接受本案被害人亲属的委托,指派我们担任受害人苏xxx、南xxx的诉讼代理人。接受委托后,代理人仔细询问了案情,认真研读了案卷材料,结合庭审情况,对本案有了比较客观、全面的认识。现代理人根据本案的事实和法律规定,发表代理意见如下:

  1、被告人高xxx依法应当判处极刑,理由如下:

  2、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应当承担对原告人造成的损害赔偿责任。

  虽然,被告人法定代理人与原告人在2013年12月24日达成了调解协议书,但是该协议中只是对精神损失费和抚养人生活费做了赔偿,其他赔偿费用没有约定。并且,在庭审中被告人法定代理人高伟也承认原告人在处理被害人后事过程中是有花费的。

  所以,根据《调解协议书》第四条约定:“苏xxx由高伟负责安葬,……期间产生的一切安葬费用均由高伟承担。”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第三款、第二十七条、第二十九条之规定,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还应当赔偿原告人丧葬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根据受害人的损失情况,具体数额如下:

  尸体清洗以及尸体袋费用2100元,寿衣等相关物品费用3800元,即以上所说的丧葬费,交通、住宿费8700元,处理后事人员误工费 58600元,即以上所说的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死亡补偿费50000元。共计123200元。

  综上所述,被告人高xxx杀人是有预谋的,归案后认罪态度差,无法定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之情节,应依法以故意杀人罪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此外,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还应承担对原告人造成的损害赔偿责任,以弥补受害人家属心灵上的伤害。

  三、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代理词

  审判长、审判员:

  我受本案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原告xxx(系被害人之母)、xxx(系受害人xxx之妻)、xxx(系被害人之子)的委托,并经南阳市人民法院批准,依法担任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原告的代理人。现就本案刑事和民事赔偿部分,发表如下代理意见:

  一、刑事部分

  1、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被告人xxx驾驶出租车将被害人撞下摩托车以后,被告人不但不下车察看,反而逃逸把被害人在车下拖了近百米,致使被害人当场死亡。不要说作为一个司机,即使是从常人的角度上看,车辆与物体发生碰撞后,首要的应当是下车察看,而被告人却拖着摩托车和人体继续前行,后又把车开到小路上并躲藏起来,其行为足以说明他已经认识到撞到了人,是急于逃离现场。被告人辩称当时刹车和离合全部失灵的说法,缺乏事实和根据。从现场和事故车辆照片可以看出,出租车引擎盖已经严重变形上翻,前挡风玻璃破碎,摩托车和人体有长距离的拖痕。摩托车和人体在车下擦地的声音是任何人都能觉察得到的异常情况,作为一个老司机,如果说当时认识不到是撞到了人是说不过去的。被告人拖着摩托车和人体逃逸的行为,足以致人死亡,起码表明他对被害人的死亡持有放任态度,客观上也造成了被害人的死亡,完全符合故意杀人罪的基本特征,应当依照《刑法》232条之规定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对于被告人供述的当时刹车和离合全部失灵的说法更是没有事实根据,卷宗中也没有其所述情况记录。如果真如其所述那样,把一辆完全没有安全保障的车辆以每小时50到60公里在公路上高速行驶,对不特定人的生命安全构成了严重威胁,而且客观上造成了一人死亡的严重后果,应当依照《刑法》115条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2、构成自首必须有两个要件,缺一不可。一是自动投案,二是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对被告人系自动投案本代理人不持异议,但其并没有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因为从本案上述事实分析看,事实上被告人已经明知撞人,而从到公安机关投案一直法庭审理结束,他都没有供述撞到了人,也就是说他并没有作有罪供述,只是说撞到了一个黑疙瘩。所以,他并没有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不能构成自首。

  3、被害人死亡后,被告人没有对被害人进行积极赔偿,而是把另一台车辆转卖,极力转移财产,丧失了可能的赔偿能力,也同时表明其对犯罪行为并没有真正悔过。

  二、民事赔偿部分

  1、被害人的各项损失系被告人的犯罪行为所致,应当给予赔偿。计算赔偿数额的依据时,应当依法以国家统计部门公布的2006年的统计数据为准。具体数额如下:

  死亡赔偿金:9810元×20年=196200元

  丧葬费:16981元÷12个月×6个月=8490.5元

  xxx之子扶养费:6685元×17.33年÷2人=57925.53元

  xxx之母扶养费:6685元×13年÷3人=28968.33

  摩托车损毁费:4080元

  共计:295664.36元

  2、xxx的犯罪行为给被害人及其家庭造成了巨大的精神痛苦,应当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10万元。虽然生命是不能以金钱恒量的,现行法律没有对刑事案件被告人对受害人进行精神损害赔偿进行强制规定,但对被害人进行精神损害赔偿并不违背立法本意,至少可以部分减轻受害人家属精神痛苦。

  3、xxx已经70高龄,在邓州市生活9年之久,由其子xxx扶养,其生活基础完全来源于城市,计算赔偿数额时应当依法以城镇户口对待。

  4、中华联合财产保险公司南阳中心支公司与xxx形成了有效的保险合同关系,应当按合同约定赔偿原告20万元,其余不足部分由xxx负担。虽然保险条款上所载为商业性质的三者险,但2004年保监会39号文发布的《关于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中明确规定,“自2004年5月1日起,采用公司现有三者险条款来履行《道交法》中强制三者险的有关规定和要求”表明,自2004年5月1日起,也应当对商业三者险按交强险进行赔偿。

  5、肇事出租车门上喷有该出租车公司字样,在保险单上有该出租车公司的印章,该出租车公司对该出租车进行了统一编号。而且,张国胜当时从该出租车公司购买时该车的价格大大超过市场价格,表明该出租车公司已经从该车中获得利益。上述情况足以表明,该出租车公司对被告xxx所就应赔偿数额应当依法负连带赔偿责任。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大家带来的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代理人代理权限的全部内容。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委托诉讼代理人的权限大小,取决于被代理人的实际授权范围。如果您还不懂,可以咨询找法网律师,他们会给您专业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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