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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合同

2012-12-19 07: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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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一、技术合同的概念和特征技术合同是当事人就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服务订立的确立相互间权利义务的合同。技术合同是一、技术合同的概念和特征技术合同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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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技术合同的概念和特征

技术合同是当事人就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服务订立的确立相互间权利义务的合同。技术合同是实现技术成果商品化和社会化的重要法律形式。

技术合同分为:技术开发合同、技术转让合同、技术服务合同、技术咨询合同四种。每种技术合同都有自己的特点,但总的来说,技术合同具有以下共同法律特征:

(一)技术合同的标的是一种无形财产。技术合同的标的不是一般的商品或劳务,而是一种特殊的商品--技术成果。

(二)技术合同的履行具有特殊性。技术合同因其标的的不确定性,不宜适用实际履行原则,技术合同履行的内容也不同于一般合同。

(三)技术合同属于双务、有偿合同。在技术合同中,一方当事人享有获取价款或报酬的权利,承担技术开发、转让或者提供技术咨询、服务的义务,而另一方当事人则享有取得技术成果的合法权利,承担交付相关情报资料并支付报酬的义务。

二、 技术开发合同

技术开发合同是指当事人之间就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或者新材料及其系统的研究开发所订立的合同。技术开发合同是国际上最为常见的一种技术合同,一般称为研究与开发合同。我国合同法规定,技术开发合同有两种,一是合作技术开发合同,一是技术委托开发合同。

技术开发合同除具有技术合同的一般特征外,还具有以下特征:

(一)技术开发合同的标的是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或者新材料及其系统。订立合同时尚不存在,或者事实上已经存在,但尚处于秘密状态,也就是对当事人来说未能掌握,尚是"新的"。

(二)技术开发合同是要式合同。《合同法》第330条规定,技术开发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三)技术开发合同是诺成合同。一经当事人达成合意,合同即成立生效。

(四)技术开发合同履行的风险责任较大。对于技术开发失败的风险,一般由合同当事人双方共同承担。也不排除当事人约定由其中一方承担开发失败的风险。

三、 技术转让合同

技术转让合同是指当事人之间就专利权的转让、专利申请权的转让、技术秘密转让和专利实施许可所订立的技术合同。

技术转让合同以技术成果(包括专利技术和技术秘密)为合同标的;技术转让合同为双务、有偿、诺成、要式合同;技术转让合同转移的是专利权中的财产权或者技术秘密的所有权。

四、 技术咨询合同

技术咨询合同是指受托人为委托人就技术项目提供可行性论证、技术预测、专题技术调查、分析评价报告所订立的合同。

技术咨询合同是以提供对特定技术项目咨询服务的合同,一经双方当事人达成合意即为成立,是诺成合同;受托方向对方提供技术咨询服务,委托方应当支付报酬,技术咨询合同是双务、有偿合同;订立合同的形式法律未作规定,可以书面订立,也可口头订立,因此又是不要式合同。

五、 技术服务合同

技术服务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受托人)以技术知识为另一方(委托人)解决特定技术问题所订立的合同,不包括建设工程合同承揽合同

技术服务合同包括技术中介合同、技术培训合同在内。但法律、行政法规对技术中介合同、技术培训合同另有规定的,应当适用该规定。

技术服务合同属于诺成合同、不要式合同。

在技术咨询合同、技术服务合同履行过程中,受托人利用委托人提供的技术资料和工作条件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属于受托人。委托人利用受托人的工作成果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属于委托人。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pa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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