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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有权和物权的联系有哪些

2022-05-23 1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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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我们国家对于法律的重视是很高的,对于所有的问题都是可以依照我们国家的法律来进行解决的。民法总则当中就有对物权的规定,民法总则规定的物权都是物品所有权,使用权和担保物权。那么占有权和物权的联系有哪些?下面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

  占有权和物权的联系有哪些?关于这一问题,找法网小编整理了以下相关资料供您参考,下面跟着小编一起来了解下。

  一、占有权和物权的联系

  占有权是指占有某物或某财产的权利,即在事实上或法律上控制某物或某财产的权利。占有权是所有权最重要的权能之一,是行使所有权的基础,也是实现资产使用权和处分权的前提。在通常情况下,资产一般为所有人占有,即占有权与所有权合一;但在特定条件下,占有权也可与所有权分离,形成为非所有人享有的独立的权利。

占有权和物权的联系有哪些

  物权是指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和他物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或者说,指自然人法人直接支配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不动产指土地以及建筑物等土地附着物;动产指不动产以外的物。制定物权法,对明确物的归属,充分发挥物的效用,维护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二、《民法总则》物权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民法总则》关于物权的规定如下:

  第一百一十四条 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物权。

  物权是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第一百一十五条 物包括不动产和动产。法律规定权利作为物权客体的,依照其规定。

  第一百一十六条 物权的种类和内容,由法律规定。

  民法总则关于物权的规定

  第一百一十四条【物权】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物权。物权是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第一百一十五条【物权客体】物包括不动产和动产。法律规定权利作为物权客体的,依照其规定。

  第一百一十六条【物权法定原则】物权的种类和内容,由法律规定。

  上文就是找法网小编对于占有权和物权的联系有哪些的相关解答,对于民法总则当中的物权规定内容我们可以看出国家做出的规定是非常的明确的,我们对于这个问题也非常的重视,我们大家应该对这个问题有了解。因为这个问题是很有可能发生在我们的身边。所以大家要对物权有自己的了解才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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