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陕西:10人以上集体劳动争议应由仲裁庭处理

2015-03-28 11:30
找法网官方整理
仲裁律师团队
本地律师团队 · 24小时在线
擅长仲裁
2分钟内响应
导读:
即日起《陕西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办法(第二次征求意见稿)》(下简称《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稿》规定,大中型企业应当依法设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并配备专职或者兼职人员;小微企业...

  即日起《陕西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办法(第二次征求意见稿)》(下简称《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意见稿》规定,大中型企业应当依法设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并配备专职或者兼职人员;小微企业可以设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也可以由劳动者和企业共同推举人员,开展调解工作等。

  自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收到调解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未达成调解协议的,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仲裁。简单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可以由一名仲裁员独任仲裁;但10人以上集体劳动、人事争议或有重大影响的争议应当由3名仲裁员组成仲裁庭处理,并设首席仲裁员。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不收取费用。

仲裁律师团官方
已服务 103585 人 · 2分钟内回复
立即咨询
我是仲裁律师团,我在仲裁领域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如果你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向我在线咨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展开全文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