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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已抵押,还想仲裁给女儿

2015-01-21 2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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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若仲裁双方当事人恶意串通隐瞒证据,案外第三方的利益如何得到保护?日前,因有案件出现这样的情况,珠海仲裁委员会出台新规,设立预警机制,以防恶意串通导致虚假仲裁。因仲裁双方达成和解,珠海市金某公...

  若仲裁双方当事人恶意串通隐瞒证据,案外第三方的利益如何得到保护?日前,因有案件出现这样的情况,珠海仲裁委员会出台新规,设立预警机制,以防恶意串通导致虚假仲裁。

  因仲裁双方达成和解,珠海市金某公司将两个总价值超百万元的铺面,抵押30余万元工程欠款,协议将两个铺面过户给周某夫妻。珠海仲裁委按照规章,到珠海市房地产登记中心查证,确认商铺产权属于金某公司,裁决即将生效。一桩简单的仲裁案即将结案,然而不久,两个案外第三方边某、白某却找上了门——他们早就买下了这两个当事商铺,并提供了合同、付款证明等证据,由于购买时金某公司拖欠地价尚未能办房产证,可以办理房产证时,两位东北的买家因故尚未过来办理,房产的确权仍属于金某公司,差点就被过户到了周某夫妻名下。(详见去年12月26日珠三角A12版《付了房款未过户,房产竟到了他人名下》)

  珠海仲裁委发现该情况后,立刻与珠海中院协调,主动要求启动审查程序,为无法立案的第三人想方设法,最终不予执行该裁定,为第三人边某、白某挽回了损失。经过此案,珠海仲裁委建立了预警机制,防范虚假仲裁。

  据仲裁部负责人张XX介绍,根据新规,仲裁标的价值按照当前市场价格估计超过100万元人民币的,就应当适用普通程序,组成合议庭而非独议庭进行审理,这意味着,哪怕当事双方认定为30万元的标的价值,只要市场价超过100万元,仍需多个仲裁员进行仲裁,这更能防止恶意串通。

  此外,双方当事人对争议事项基本没有异议的确权及债务纠纷,无论是调解还是裁决结案,都需要备案。据介绍,根据预警机制,目前仲裁委已经阻止了一起恶意串通隐瞒证据导致虚假仲裁的案件。一对夫妇与女儿申请仲裁,将房产仲裁给女儿,从房产登记上看,房产确实是夫妻双方所有,然而根据蛛丝马迹,仲裁委到婚姻登记中心一查,发现该房产已经抵押给第三方,仲裁委及时“喊停”,维护了第三方的利益。“当事双方恶意串通隐瞒证据,钻了法律的空子,我们的仲裁从法律上是符合规则,然而却有可能损害第三方的利益。”张XX说,目前仲裁委有了预警机制,将有效预防恶意串通导致的虚假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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