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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释义:第十一条

2019-07-17 2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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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第十一条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报关企业办理报关手续,必须依法经海关注册登记。报关人员必须依法取得报关从业资格。未依法经海关注册登记的企业和未依法取得报关从业资格

  第十一条 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报关企业办理报关手续,必须依法经海关注册登记。报关人员必须依法取得报关从业资格。未依法经海关注册登记的企业和未依法取得报关从业资格的人员,不得从事报关业务。

  报关企业和报关人员不得非法代理他人报关,或者超出其业务范围进行报关活动。

  【释义】 本条是对报关企业、报关人员的资格和行为作出规定。

  在法律中对报关企业、报关人员的资格和行为加以规范,对加强海关监管,维护海关监管的良好秩序,保证报关业务的水平,都是有积极意义的,海关法为此作出了基本规定。

  1.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办理报关手续,必须依法经海关注册登记。这是指进出口收发货人是可以自行办理报关手续的,但是这种自理报关单位应当向海关申请报关注册登记,经海关审核批准,发给自理报关注册登记证书,方可在海关办理报关手续。

  2.报关企业办理报关手续,必须依法经海关注册登记。这是指专业报关企业或称代理报关企业,它们接受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的委托,办理进出口货物的报关纳税手续,是中国境内的企业法人,作为经济实体而存在。设立报关企业需向所在地海关提交书面申请报告,经海关总署批准后,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领取营业执照,然后向海关提交专业报关企业注册登记申请书,由海关核发专业报关企业注册登记证书。

  3.报关人员必须依法取得报关从业资格。这是指从事向海关办理进出口货物报关业务的人员,应当依照有关的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取得合法的资格,经过海关注册,获得报关人员的证件。这样才有利于保证报关人员的质量,规范报关行为。当前,海关总署已发布海关对报关人员的管理规定,对报关人员的资格审定、注册和年审、报关员的权利、义务等作出了具体规定。

  4.未依法经海关注册登记的企业和未依法取得报关从业资格的人员,不得从事报关业务。这是指无论是自行办理报关手续的货主,还是专业报关企业,都必须在海关办理注册登记,然后才能从事报关业务。现行的海关总署的规定为,有关人员只有依法获得报关人员证件后,才可以办理报关业务。报关人员的证件是办理报关业务的身份证明,只有取得报关人员的资格也才能获得报关人员的身份证件。因此,获得报关企业和报关人员的合法资格,才是从事报关业务的必要条件,否则不得从事报关业务。

  5.报关企业和报关人员从事代理报关的业务,必须是以合法性为前提的,包括代理报关的内容、代理报关的业务范围、代理报关的程序,都必须是合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得违法从事报关业务,包括非法代理他人报关,超出业务范围从事报关活动。比如,报关企业不得出借其名义,供他人受托办理进出口货物报关纳税事宜,也不得借用他人名义办理进出口货物报关纳税业务。如果出现这些现象,它就是一种违法办理报关业务的行为,也是超出合法许可的业务范围的报关活动。在法律中对报关企业、报关人员的行为加以规范,不但是维护海关监管秩序,而且也促使报关企业健康地发展,报关人员合法地提供服务。[pa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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