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继承权公证书有无时效性

2021-12-10 1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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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法律上有很多遗嘱的方式,但是我受电视影响,在想要订立遗嘱时会顺带去公证处做好遗嘱公证,公证机构也会就此出具公证书。那么继承权公证书有无时效性呢?接下来找法网小编为大家带来的相关法律知识,希望以下的知识对读者有所帮助。
继承权公证书有无时效性

一、继承权公证书有无时效性

民法典对继承公证有效期是多长时间没有作出规定,公证法规定,公证机关出具公证书后,公证是长期有效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

第三十条公证机构经审查,认为申请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合法、充分,申请公证的事项真实、合法的,应当自受理公证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但是,因不可抗力、补充证明材料或者需要核实有关情况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

第三十六条经公证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该项公证的除外。

第三十九条当事人、公证事项的利害关系人认为公证书有错误的,可以向出具该公证书的公证机构提出复查。公证书的内容违法或者与事实不符的,公证机构应当撤销该公证书并予以公告,该公证书自始无效;公证书有其他错误的,公证机构应当予以更正。

二、遗嘱公证的程序

(一)申请与受理

遗嘱人申办遗嘱公证,应当填写公证申请表,并提交以下证明、材料:

1、遗嘱人的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护照、通行证等);

2、遗嘱涉及的不动产、交通工具或者其他有产权凭证的财产的产权证明(如房产证、存款单、有价证劵等);

3、公证人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

(二)审查与调查

1、当事人的身份和权利能力、行为能力;

2、遗嘱处分的财产是否属于个人所有;是否处分了共有财产或争议未决财产;

3、遗嘱人的意思表示是否真实;有无受胁迫、欺骗等行为;

4、审查、核实遗嘱人法定继承人的范围,所立遗嘱是否剥夺了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必要的遗产份额;

5、遗嘱内容是否违反法律规定和社会公共利益,文字表述是否准确,签名、盖章、捺手印和制作日期是否齐全。

(三)出具公证书

1、遗嘱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住址;

2、遗嘱处分的财产状况(名称、数量、所在地以及是否共有、抵押等);

3、对财产和其他事务的具体处理意见;

4、有遗嘱执行人的,应当写明执行人的姓名、性别、年龄、住址等;

5、遗嘱制作的日期以及遗嘱人的签名。

三、法定继承的特征有哪些

法定继承一般是指在被继承人没有规定遗产继承人的基础下由法律直接规定其继承顺序、分配原则。法定继承并不是所有有血缘关系的人都可以是法定继承人的,法定继承还分级,一级继承人没有或放弃继承权才能第二继承人继承。

法定继承是遗嘱继承以外的依照法律的直接规定将遗产转移给继承人的一种遗产继承方式。在法定继承中,可参加继承的继承人、继承人参加继承的顺序、继承人应继承的遗产份额以及遗产的分配原则,都是由法律直接规定的。因而法定继承并不直接体现被继承人的意志,仅是法律依推定的被继承人的意思将其遗产由其亲近亲属继承。

依据《民法典》规定,法定继承是主要的继承方式。法定继承有以下特征:

第一,法定继承是遗嘱继承的补充。法定继承虽是常见的主要的继承方式,但继承开始后,应先适用遗嘱继承,只有在不适用遗嘱继承时才适用法定继承。因而,从效力上说,遗嘱继承的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法定继承是对遗嘱继承的补充。

第二,法定继承是对遗嘱继承的限制。各国法律虽都承认遗嘱继承的优先效力,但也无不对遗嘱继承予以一定的限制。例如,许多国家的法律都规定了法定继承人的特留份。《民法典》中规定,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因此,尽管遗嘱继承限制了法定继承的适用范围,但同时法定继承也是对遗嘱继承的一定限制。

第三,法定继承中的继承人是法律基于继承人于被继承人间的亲属关系规定的,而不是由被继承人指定的。从这点上说,法定继承具有以身份关系为基础的特点。

第四,法定继承中法律关于继承人、继承的顺序以及遗产的分配原则的规定是强行性的,任何人不得改变。

第五,法定继承具有法定性,法定继承与遗嘱继承、遗嘱并存。

小编对继承权公证书有无时效性问题的回答如上,在我国《民法典》中没有作出规定,但继承人对遗产继承行为进行公证后,公证机构会出具公证书,公证书是永久有效的,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如果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该项公证的除外。如果您还有不懂的问题,可以咨询找法网律师,他们会给您专业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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