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人填写公证申请书,并出具身份证明、财产证明及其他有关证明;
(二)审查遗嘱人是否有完全的行为能力,遗嘱的内容是否合法,遗嘱人对遗嘱处分的财产是否享有处分权,遗嘱人的意思表示是否真实;
(三)予以公证。
法律依据,《公证法》第二十五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
第二十六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公证,但遗嘱、生存、收养关系等应当由本人办理公证的除外。
第二十七条
申请办理公证的当事人应当向公证机构如实说明申请公证的事项的有关情况,提供真实、合法、充分的证明材料;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的,公证机构可以要求补充。
公证机构受理公证申请后,应当告知当事人申请公证事项的法律意义和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并将告知内容记录存档。
(一)立遗嘱人的姓名、年龄、性别等;
(二)立遗嘱人的家庭情况;
(三)订立遗嘱的原因;
(四)遗嘱处分的财产状况(名称、数量、所在地点以及是否共有、抵押等);
(五)处分财产的种类、名称、数量和所在地等;
(六)遗嘱受益人姓名、性别、年龄等;
(七)对财产及其它事务的处理意见;
(八)遗嘱的份数、保留以及是否有执行人执行等;有遗嘱执行人的,应当写明执行人的姓名、性别、年龄、住址等;
(九)遗嘱制作的日期以及遗嘱人的签名。
注意:如果在公证后想要撤销或者变更遗嘱,除可提前处分财产外,必须经过再公证;数份遗嘱中有公证遗嘱的,公证遗嘱的效力高于其他形式的遗嘱,数份公证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公证遗嘱为准。
以上便是小编为大家整理关于遗产怎么公证问题的详细解答,对于我国遗产在进行公证程序过程当中,它可以根据实际使用情况来进行变更处理,同时公证费用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收取,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欢迎咨询找法网网站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