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继承权的公证后是否可以变更

2022-02-02 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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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对于我们继承权在进行公证程序过程当中,可以根据自己所拥有的财产来进行分配,所以说在进行撤销公证处理过程当中,也是需要本人准备好资料进行办理,接下来找法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关于继承权的公证后是否可以变更问题的解答,带着问题我们一起往下看。
继承权的公证后是否可以变更

  一、继承权的公证后是否可以变更

  (一)如果遗产还没有分配,可以到公证处撤销公证,参与遗产的分配。

  (二)如果遗产已经分配,一般不能再撤销放弃继承声明。

  《公证程序规则》第六十三条 公证机构进行复查,应当对申请人提出的公证书的错误及其理由进行审查、核实,区别不同情况,按照以下规定予以处理:

  (一)公证书的内容合法、正确、办理程序无误的,作出维持公证书的处理决定;

  (二)公证书的内容合法、正确,仅证词表述或者格式不当的,应当收回公证书,更正后重新发给当事人;不能收回的,另行出具补正公证书;

  (三)公证书的基本内容违法或者与事实不符的,应当作出撤销公证书的处理决定;

  (四)公证书的部分内容违法或者与事实不符的,可以出具补正公证书,撤销对违法或者与事实不符部分的证明内容;也可以收回公证书,对违法或者与事实不符的部分进行删除、更正后,重新发给当事人;

  (五)公证书的内容合法、正确,但在办理过程中有违反程序规定、缺乏必要手续的情形,应当补办缺漏的程序和手续;无法补办或者严重违反公证程序的,应当撤销公证书。

  被撤销的公证书应当收回,并予以公告,该公证书自始无效。

  公证机构撤销公证书的,应当报地方公证协会备案。

  二、继承房产公证怎么办理

  第一个步骤是关于继承手续的程序。按照遗嘱,我们需要先到公证处办理房产继承公证。然后再去房产交易中心去办理房产的继承手续。

  第二个步骤是准备办理继承公证所需资料。

  所需材料有:

  (一)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二)继承人的身份证明。

  (三)被继承的房产证或其他证明文件。如果法定继承人不只有一个,而房产只过户给其中一人的话,这需要其他人的书面同意,口头同意不具有法律效力。表示放弃对房产的继承。

  (四)被继承人生前所立的遗嘱(遗嘱继承的情况)。

  (五)公证费:一半继承1%;全部继承2%。

  第三个步骤是转移登记需提交的资料。

  一是房屋所有权证配图;

  二是申请人身份证明、婚姻状况证明(核对原件,收复印件);

  三是房屋权属转移申请表;

  四是继承权公证书(有遗嘱公证书的仍需到原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

  五是房屋所有权证。

  第四个步骤:是配图费、税费项目登记费、交易手续费、权证印花税,具体情况需要咨询交易中心办理人员。

  三、继承权的特点

  (一)继承权是自然人基于一定的身份关系享有的权利

  (二)继承权是依照法律的直接规定或者合法有效的遗嘱而享有的权利

  (三)继承权的标的是遗产

  (四)继承权是继承人于被继承人死亡时才可行使的权利的效力。

  (五)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

  (六)公民的收入;

  (七)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八)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九)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十)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

  (十一)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

  (十二)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

  以上便是小编为大家整理关于继承权的公证后是否可以变更问题的详细解答,对于我们在处理继承权过程当中,可以根据实际公证程序来进行办理,如果要进行变更也要选择实际特征,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欢迎咨询找法网网站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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