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后,公司要出具离职证明。 离职证明是证明劳动者与原用人单位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的凭据,也是劳动者申领失业保险金的重要资料。 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同时出具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并在十五日之内办理社会保险的转移。
离职证明范文示例
(姓名)(身份证号码)已于xx-xx年xx月xx日与本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该人员离职后,我单位在职专业技术人员的数量、结构等仍满足相关资质标准要求。
特此证明。
证明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离职证明
_______先生/女士/小姐,自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在我公司担任________(部门)的_______职务,由于_________原因提出辞职,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特此证明!
公司名称(加盖公章)
《劳动合同法》第47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劳动法规定离职证明时限”的相关知识,我们可以了解到离职证明开具的时限应为解除劳动合同的同时,且附带了离职证明书的一中参考示例给大家。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找法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