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本律师尽责的辩护,先后向承办该案的检察官提交了三份法律意见书,最终检察官采纳了辩护人的法律意见,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对夏某的寻衅滋事案作出了不起诉决定。不起诉决定书详见本律师相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