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来青工作的某朝鲜族男青年因工作方面的矛盾纠集了一帮社会闲杂人员共同对被害人实施殴打,在殴打过程中该男青年持***将被害人捅死。我们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家属的委托担任其辩护人,在接受委托后我们仔细阅读分析了被告人某男在公安机关及检察机关的笔录等案卷材料,并会见了被告人某男,经我们团队集体研究为被告人做罪轻辩护,最后经法庭审理,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1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