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6月,冉某某因病到某某妇幼保健院就诊,经过初步诊断后于5日后转至外科进行手术,但在术后却出现了多种异常症状,随后转入ICU监护治疗,但术后异常症状仍不见好转,每况愈下。后冉某某转入其他医院急救,经过两次手术才将由于某妇幼保健院手术失误造成的症状解决,冉某某的病情才明显好转。曹律师作为冉某的代理律师,十分同情冉某的遭遇,以手术医生医技差,责任心不强,手术失误造成冉某突发症状并无辜遭受三次手术之痛为由,帮助其将某某妇幼保健院告上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