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5月份,我接受李老汉的委托,担任起代理人参加他的离婚诉讼案件。李老汉今年80岁,其妻子70岁,结婚20年的时间,他们都是二婚,各有自己的子女,从去年下半年开始,其妻子不给李老汉做饭(注,李老汉不会做饭)使之李老汉的吃饭问题无法解决。致使两人的矛盾加剧,到今年3月李老汉提出分手,此时其妻子提出分手可以,但你必须给我50万元赔偿,否则就不离婚。我接受代理后首先了解了双方的收入情况,子女的收入情况,房屋情况。在了解上述情况后,我给他们调解,最后让李老汉给女方15万元钱,房子归李老汉所有。两人拿着调解协议书,在民政局办理了离婚证。使双方都从痛苦中解脱出来,安度晚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