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日,一位当事人来律所投诉。对于律所来说,投诉本应该是件正常的事,但我所在的律所,由于律师们的专业水平和责任心普遍比较高,当事人找上门投诉律师的情况还真是罕见。既然有当事人投诉,肯定是我们有做得不够的地方,身为主任助理,主任指派我处理此事。

投诉的当事人是一位年轻女士,与我年纪相仿,在我刚刚表明来意后,她就高声打断我:“让你们领导来见我,我不跟你说!”之前也遇到过一些情绪失控的当事人,经验告诉我越是这种时候越要让自己平静,才能稳住对方。看到她情绪那么激动,我慢条斯理地说:“你先把投诉的事由说说看,就算是领导来也要先了解情况的。”见我那么镇定自若,她的情绪缓和了很多,开始向我说明投诉的原因。

原来这位女士因为遭遇家庭暴力向丈夫起诉离婚,经朋友介绍委托了我的同事,我的同事接受委托后积极准备起诉材料,并带着这位当事人去法院立案,她对律师的前期工作都很满意,但立案后由于我同事一直没有主动联系她,她几次给我同事打电话询问开庭时间,我同事都说还没有通知,后来她碰巧经过管辖法院,就自己进去问了,一问才知道庭审时间定在了两周后。这位当事人顿时火冒三丈,觉得自己花钱请律师,自己能问到的事情,自己的律师却一无所知,加上之前对我同事不主动联系自己的不满,于是来律所投诉我同事工作态度有问题,不积极,不主动,不及时告知案件进展。

耐心听完当事人的投诉,又向被投诉的同事询问了情况。其实在案件立案后,我的同事曾多次询问催促法院安排庭审时间,但因为时间没有确定就没有主动联系当事人,后来法院确定了庭审时间却没有任何通知,才导致今天的局面。虽然我明白在这件事当中我的同事并没有违法或者违规的行为,但从服务的角度他确实有做的不到位的地方。当事人委托律师,都是把自己认为重要的事情才托付给律师,如果事情不重要或者自己可以解决,他们完全没有必要请律师,所以他们希望律师像自己一样时刻关心、跟进案件进展。当事人不是法律专业人士,不能要求他们完全理解并认同程序上的时间期限,甚至是诉讼、谈判技巧中的刻意拖延,因为任何等待对他们来说都是煎熬。因此,律师主动、及时汇报工作进展对当事人来说非常重要,对当事人来说这表明了律师在为自己的事情操心,在为自己的事情工作。但很多时候,律师虽然做了大量工作,但由于案件没有实质性进展就不及时告知当事人,当事人着急了解情况询问过来,这时候即使律师一一告知做了哪些工作,也难免会给当事人留下工作态度不积极、不主动的印象,造成当事人对律师工作的误解。就像这位来投诉的女士,因为遭遇家庭暴力委托律师起诉离婚,她希望尽快结束这段婚姻的心情可想而知,作为他的律师,不但要及时告知办案进展,还需要对她的焦虑情绪在一定程度上给予疏导。从短暂的交流中可以看出,来投诉的这位女士并不是不讲道理或者无法沟通的当事人,如果我的同事能够在立案后漫长的等待时间里花些时间和她沟通,哪怕只是电话里简单的几句交流,大概就不会有我们今天的对话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