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种情形下可以申请撤销婚姻关系?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二条、第一千零五十三条,符合以下情形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一)胁迫;

(二)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

(三)一方患有重大疾病且未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因对方隐瞒重大疾病而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