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年度统计调查结果,2021年南通市城镇非私营单位从业人员平均工资为98277元,与上年91609元相比增加了6668元,增长7.3%,增幅较上年提高0.9个百分点。其中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99598元,比上年增长7.6%,增幅较上年提高1.0个百分点。

新的数据出炉的同时,意味着在劳动争议案件中和工伤保险待遇案件中等方面,要适用新的数据。在南通市,是以城镇非私营单位从业人员平均工资作为社平工资。

根据《劳动合同法》47条规定: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则,解除劳动合同的高收入劳动者3倍封顶的月平均工资为24569.25元。同理高收入工伤劳动者3倍封顶的月平均公司也为24569.2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