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很多购房者咨询从开发商处收房后对房子不满意想退房,那么,购房者收房后还能退房吗?收房后是不是表示对开发商房子现状认可了,任何时候都不能退房?房屋出现下面三种情况,即便是从开发商处收了房也可以要求退房。

1、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房屋的主体结构是指在房屋建筑中,由若干构件连接而成的能承受作用的平面或空间体系,比如:地基、承重墙等。房屋主体结构不合格是严重的质量问题,这种情况即便是交付使用,购房者仍然可以要解除合同向开发商退还房屋。

2、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房屋交付后在保修期内,开发商对房屋质量承担担保责任,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由开发商负责维修,但是如果房屋出现严重质量问题,多次维修不能解决,严重影响购房者居住的,购房者有权解除购房合同要求退房。比如:开放商交付的房屋严重漏水,经多次维修,仍然不能正常使用,这种情况购房者就可以行使法定的解除权,解除购房合同,退还房屋。

3、因开发商的原因致使购房者没有在合同约定或者法律规定的期间取得办理不动产权证超过一年。房屋属于不动产,根据法律规定买卖不动产需要办理不动产的转移登记,开发商为购房者办理不动产产权证是一项重要的义务,因开发商原因导致购房者长期不能取得产权,开发商构成违约,同时导致了购房者的合同目的不能实现。故,购房者有权要求解除合同退还房屋。

石家庄房产律师刘新勇提示:房产是家庭重要资产,在购买房产出现问题后要慎重考虑是否退房,在选择退房前建议咨询专业律师判断是否符合退房条件,同时帮你查询一下开发商的资信情况从而避免退房后出现“房钱两空”的困境。

法条链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九条 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沿革信息案例266篇期刊1篇
  第十条 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

 第十五条 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或者《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的办理不动产登记的期限届满后超过一年,由于出卖人的原因,导致买受人无法办理不动产登记,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