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剥夺政治权利终生还可以上诉吗

  剥夺政治权利终生还可以上诉,只要符合法律规定的上诉情形的,剥夺政治权利之后依然可以进行上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七条: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有权用书状或者口头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可以提出上诉。

  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可以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中的附带民事诉讼部分,提出上诉。

  对被告人的上诉权,不得以任何借口加以剥夺。

  二、剥夺政治权利是什么

  剥夺政治权利是指剥夺犯罪人参加国家管理和政治活动权利的刑罚方法。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即剥夺政治权利的时限为无期。剥夺政治权利是一种资格刑,它以剥夺犯罪人的一定资格为内容。我国刑法中的剥夺政治权利,是以剥夺政治权利这种资格为内容的,具有明显的政治性。

  剥夺政治权利是指依法剥夺犯罪分子一定期限参加国家管理和政治活动权利的刑罚方法。

  剥夺政治权利包括剥夺以下四项权利:

  1.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

  2.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

  3.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4.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

  三、剥夺政治权利期限规定有哪些?

  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规定有:

  1.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为一年以上五年以下;

  2.并处剥夺政治权利的,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从徒刑、拘役执行完毕之日或者假释之日起开始计算;

  3.被判处管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间与管制的时间相同,同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