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起诉离婚开庭需要准备的材料是离婚起诉状、夫妻婚姻关系的证明、原告的身份证或者户口本的原件及复印件、子女的出生证及户口本、夫妻共同财产清单、债务凭证等。


  一、起诉离婚开庭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起诉离婚开庭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原告方的身份证原件,审核完即归还原告。

  2.双方夫妻关系的证明,一般可提供结婚证和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3.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明,一般提交财产清单即可,具体在开庭时提交也可。

  4.有子女的还应当提交子女的出生证明、户口簿。

  5.如果是第二次起诉离婚,原告还要从法院开具判决生效单。

  可能会用到的材料:

  1.婚姻基础状况的证明材料。

  2.婚后夫妻感情变化、引起离婚原因的证明材料。

  3.夫妻关系现状的证明材料。

  4.双方经济状况的证明材料。

  5.需要对方给予经济帮助的,提供疾病或无劳动能力、经济来源状况的证明。

  6.需要经济补偿的,提供财产约定书、一方抚育子女、照料老人的证词和录音材料等。

  7.要求对方给予精神损害赔偿的,提供对方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的证据材料。

  二、起诉离婚开庭对方不去的话会判离婚吗

  起诉离婚开庭对方不去的话一般不会判离,如果符合缺席判决的,法院能作缺席判决。找法网提醒您,根据法律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三、起诉离婚开庭需要什么人参加

  离婚案件的当事人必须亲自到庭参加诉讼。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二条: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思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夫妻起诉离婚,开庭时成年子女可以作为证人或者旁听者身份参加,也可以不去参加庭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