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接待了几个当事人,和我谈委托代理的事,他们会向我仔细咨询案件情况,最后会问到收费问题,我就把收费标准告诉了他们,这些当事人都是货比三家,之前就已经问过了其他律师,告诉我说别的律师是怎么收费的,有的的确收费非常低,甚至有的提出前期不收费。
我认为当事人一味地和律师还价是没有意义的,因为每种商品每个行业都有自己的价格标准,明显不符合这个标准就是不正常的,因为律师也是需要生存和发展的,不可能只做法律援助。首先律师是一个自由职业,没有固定收入,其收入就是律师费,而律师费是扣除税收及各种成本的,比如律所的提成或管理费、办公成本费、有助理的还有人员成本等等。所以过于偏低的收费不利于律师行业的健康发展。举两个例子来说明吧,老家有个亲戚,前不久因为欠款纠纷和别人打起了官司,经过熟人介绍,委托了一个"律师",这个律师为什么要打引号呢?因为他根本没有律师执业证,一开始他告诉我那亲戚说不收费,结果案件办下来,我亲戚在他身上陆陆续续花了一万多元,一会他要用车,一会他要送礼。后来我亲戚打电话告诉我说那人还把违约金这一诉讼请求漏写进诉状里,导致他经济上损失了不少,还问我如何补救,我说只能另外起诉。我那亲戚后悔不迭,因为在当地象他那样的案子请个律师顶多花5000元就可以了。还有个深圳的同学,春节前向我咨询,说他和别人打官司,找了一个既是老乡又是校友的律师,那人一开始也是说不收钱,可是到春节了,就和他要一万块钱,说要给法官送礼,我那同学不知道该给不该给,我告诉他说好多律师都是找借口向当事人要钱,送没送给法官谁知道呢?我一个法官同学说他遇到这样的律师多多了,都是打着法官的名义向当事人要钱,他非常反感。因为法官没有捞到好处却要挂个恶名,官司打赢了就说是找法官起作用了,官司打输了就说法官拿钱不办事,把责任推给法官!
现在北京有好多名律师他们的报价都非常高,一个刑事案件收费能达到几十万,民商事案件案件达到几百万的也有,但还是有很多人找。这说明好律师依然是有价值的,其价格也是很高的。但也不排除有的律师收了钱但没有尽职尽责办事,比如前不久,我到一个女同学家里窜门,她说她以前在检察院的公诉部门当过两个月的书记员,经常出庭,在那两个月里只看见一个律师是尽职尽责替当事人辩护的,其他的律师只会说一句:"鉴于被告人认罪态度好,请法庭从轻处罚。"因此她对律师的印象非常不好。还有以前我见到一个律师替一个贩毒分子辩护,听说收了十万元律师费,但在法庭上几乎不知道卷宗内容,所说的话也是寥寥数语,敷衍塞责,当时我就想他怎么对得起当事人给他交的高昂的律师费?我想一个尽职尽责的好律师必定也会得到法官和检察官的尊重的,而一个不负责任的律师只会让人瞧不起。
当事人和律师讨价还价固然是他们的权利,但也要注意的是"一分价钱一分货"这句话在律师行业也是通用的,律师有其自身的价值。最主要的是要擦亮眼睛,找一个尽职尽责的律师,一个业务能力过硬的律师。否则您请了律师还不如不请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