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国家政策对房地产市场的调控,房价在很多城市都已经出现了不同程度的降幅。将来房价会趋于平稳还是持续下降无人知晓,但对于刚需购房者而言又不可能一直等下去不买房,那么如果交完定金房价又出现了大幅下降怎么办呢?可以反悔吗?


陈某为购买某商品房与某公司签订了购房协议,谁知交完5万定金后市场房价出现了大幅下降,故陈某反悔了,一直未与公司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公司只能按现在的市场价将房屋另售他人,所以公司认为由于陈某毁约造成了其收入减少,将陈某诉至法院要求陈某赔偿差价损失30余万。


对于预售价与实际成交价间的差价,双方当事人在商品房认购协议之中并无相应的约定,商品房认购协议约定的违约责任赔偿方式与某公司诉请主张并不相符,且原告的以上诉请已经超过了违反合同一方当事人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陈某亦承担了不退定金后果,故对公司的诉请不予支持。


对于陈某的做法,虽然他没有按照契约精神履行合同,但是降价幅度过大,房价差价高达30余万元,打工人的每一分积蓄均来之不易,此时陈某选择放弃5万元定金而不履约情有可原,在合同没有明确约定差价损失的违约责任的情况下,陈某的做法确实可以为自己减少很大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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