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12月21日,黑龙江牡丹江曝某药店免费发放退烧药时,遭顾客一把抢夺后离开。目击者称:“直接上手抓,抓一大把走了。”药店老板现场怒喊:“我给你们啥?拿命给你们!”曝药店免费发药被人抢夺无人阻拦,随后店主在网上发文称:抢走了没一个人帮我们,还跑来找我们要,心寒啊。

抢药人的行为将会面临什么?

1、道德谴责

在疫情全面放开的环境中,相关药品可谓是在这个特殊时期的救命药,药店老板没有趁此机会大赚一笔,还组织免费发放退烧药,群众属实应对此怀有一颗感恩的心。抢夺药物人的行为无疑是浇灭药店老板做善事的第一盆水,也导致其他感染疫情的病人错过及时的病情控制,其行为是令人不耻的。

2、法律上的惩罚

在免费发放退烧药的过程中,将药品全部或大部分抢走,有可能受到治安处罚,金额较大的可能涉嫌抢夺罪。行为人取得药物时并没有获得发放人允许,虽然是免费发放的药品,但是发放人对发放的对象和数量是有目的性安排的,行为人违背了发放人的意志,带有非法占有目的将他人所有物品占为己有。

同时,为了解决短缺应急药品的问题,药店开始免费发放药品,但是仍有人不遵守秩序争抢药品,引发了现场秩序的混乱,这种行为应当受到谴责。行为人在公共场合故意哄抢,强行夺取药店发放的免费药品、严重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违反了治安管理。

根据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结语:

抢夺药物人的行为不足以导致药店老板暂停免费发放退烧药物,主要还是我们成为了沉默的大多数,为不正义的行为不敢出声,生怕枪打出头鸟,但是可悲的是理所当然的问药店老板要退烧药。从此次事件中,人性的善与恶展现的淋漓尽致,只能以一句“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告诫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