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遗嘱怎么写有效

  遗嘱有效的写法如下:

  1.遗嘱人基本的身份信息;遗产情况;遗产的分配;委托人信息;注明年月日。

  2.须由遗嘱人亲笔书写遗嘱内容并签名;须由遗嘱人亲自用笔书写遗嘱全文;必须注明年、月、日。

  3.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规定,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二、遗嘱订立形式有哪些

  遗嘱订立形式有口头遗嘱、自书遗嘱、公证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口头遗嘱是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的选择,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之前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三、自书遗嘱继承公证是如何的

  1.行为人携带办理自书遗嘱公证的材料亲自到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填写公证的申请表格;

  2.公证申请被公证员受理后,公证员就遗产的内容,遗产处分的财产的权利进行证明,办理公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五条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